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 您提出的第0467号《关于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扩大城镇就业吸纳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紧贴就业形势任务需求,多措并举解决就业问题。 一、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近年来,全区人社系统全面落实就业创业优先政策,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群体多渠道就业。一是全面落实就业创业优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促进就业创业工作20个综合性政策文件,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完善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以及产业、贸易、投资、财税、金融等积极创业政策。同时,为促进我区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自治区政府于2020年底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50号),主要从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扩大和稳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等方面,提出23条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原专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妇女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降低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到8%。同时适当提高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三是持续改善创业条件。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取消对就业创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规定,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企业审批手续,创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明显增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5亿元,组织创业培训2.3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47万人。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已逐步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先后出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等政策措施,构建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体系。一是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在人社部门官网公布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目录,依托各类线上培训资源,通过网络平台、培训APP和公共邮箱、邮寄等方式,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等,使有培训愿望和线上培训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培训。印发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二是公布自治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对目录内职业(工种),如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保安员等开展职业培训,上浮培训补贴,提升培训积极性,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三是培育具有民族和地区特色的职业(工种)。如蒙餐、民族服饰、民族手艺品、笤帚苗制作等,公布就业技能知名品牌、特色品牌培训名单,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依托“东云启创模拟实训系统”,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2020年1月—2021年5月,全区累计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0.3万人次,拨付补贴资金14.93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1.3万人次,完成人社部下达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325.2%。 三、发挥品牌效应带动就业 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强化服务管理,推进品牌发展,着力提升品牌竞争力,发挥品牌效应带动就业。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开展了“创客逐梦”“创业筑巢”“创业领航”“融资畅通”“青年创业”“返乡农牧民工创业”6项计划,多措并举扶持各类劳动者创业。实施了“创业内蒙古”行动,积极开展青年创业计划,强化创业载体建设,打造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207个,目前入驻创业企业9681户,集成落实创业场地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每两年组织一次创业创新大赛,遴选了大批优秀创业项目,“十三五”期间,共打造“高校毕业生创业品牌”100个。二是积极打造保护本土品牌。立足自治区实际,将发展劳务品牌与稳定和扩大就业相结合,对接需求、精准定位,以强化农牧民劳务转移就业的为重要举措,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积极为劳务品牌建设搭建平台,培育出“上京涂料人”“突泉焊工”“望京保安”等一批国家级劳务品牌,为脱贫攻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巩固已有品牌的同时,我区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发展的需求,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发展,着力打造新型特色劳务品牌,涌现出“开鲁建工”、“敖汉架线工”、“丰镇厨师”、 “扎兰屯焊工”等19个自治区级劳务输出品牌和呼和浩特市的仁和蒙嫂、包头市的瑞洁物业、通辽市的“科尔沁育婴师”、乌兰察布市的乌兰美等34个家政服务输出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搭建校企合作桥梁、畅通产教融合渠道。面向重点群体、重点行业,打造区域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鼓励自主创业,扩大就业容量,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