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7]14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营业税纳税人认定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18
摘要: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与个人(承租方)签订城市客运出租车租赁合同,将已取得的城市出租小汽车经营权(包括具有合法手续和营运条件的全新车辆)租赁给个人,而不是将整个公司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金鸽实业有限公司是对外行使法律责任的主体,承租方在规定的契约合同期内以金鸽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运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营业税纳税人认定的批复[全文废止]

湘地税函[2007]140号            2007-9-18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营业税纳税人认定的请示》(益地税发[2007]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与个人(承租方)签订城市客运出租车租赁合同,将已取得的城市出租小汽车经营权(包括具有合法手续和营运条件的全新车辆)租赁给个人,而不是将整个公司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金鸽实业有限公司是对外行使法律责任的主体,承租方在规定的契约合同期内以金鸽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运营。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为出租车运营收入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