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通信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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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1-17
摘要: [例]某邮电局1994年10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通信业务收入 62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转让无形资产收入 120000元...
[例]某邮电局1994年10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通信业务收入 62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转让无形资产收入 120000元
代办工程收入 2800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 60000元
另外,企业出售房屋一间,取得价款收入260000元。
假定该邮电局以10天为一期纳税。按上月税款预缴。月度终了后次月初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假定9月份企业营业税税额为33000元。
(1)预缴税款
企业于10月11日、21日、31日预缴1-10日、11-20日、21-31日企业营业税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1000(33000÷3)
贷:银行存款 11000
(2)月终计算通信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税额
通信业务收入属于"邮电通信业"税目,按规定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000×3%=186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8600
(3)计算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5%=6000元
代办工程收入属于“建筑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80000×3%=84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0×5%=3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8400+3000=174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17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7400
企业出售房屋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60000×5%=13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3000
(4)补缴税款
月终,企业“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资料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 方 贷 方
1100
1100
1100
18600
17400
13000
合计 3300 49000
应补缴税款=49000-33000=16000元
下月初,企业按规定申报纳税,并补缴少交的税款。实际补缴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6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
假定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企业不必预缴税款。实际缴纳10月份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9000
贷:银行存款 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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