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17
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计入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科目,同时贷记 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科目。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 1/4 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1/4×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250
货: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50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