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7-13
摘要:为了加强我省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管理状况,省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第四节 税前扣除资产损失

  第十一条 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的后续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审核内容:

  (一)案头审核内容:

  主要审核是否具备以下证据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2、《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陕地税公告2011年第2号)要求报送的清单申报表和专项申报表等申报资料;

  3、要求出具鉴证材料的损失项目的中介机构鉴证材料。

  (二)延伸核查内容:

  1、审核企业资产损失是否按规定已进行了会计处理;

  2、审核企业在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来源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

  3、审核企业发生的损失是否按照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4、审核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是否计入当期收入,计缴所得税;

  5、审核企业发生的损失是否按税收规定在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

  6、对关联方之间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审核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存在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商业安排;

  7、审核申报资产损失金额是否正确。

  第五节 税前弥补亏损

  第十二条 弥补亏损的后续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审核内容:

  (一)案头审核内容:通过企业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附报资料,结合弥补亏损台账,审核企业本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弥补亏损年限是否正确。

  (二)延伸审核内容:

  1、审核是否存在境内所得弥补境外营业机构亏损问题;

  2、审核合并分立企业转入的可弥补亏损是否按规定比例计算;

  3、审核取消合并纳税后汇总在企业集团尚未弥补的亏损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

  4、审核申报弥补亏损金额是否正确。

  第六节 所得税优惠项目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依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陕地税公告2011年第12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进行备案资料的收集和备案管理工作。企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已备案的所得税优惠项目进行后续管理延伸审核。

  第十四条 事先备案所得税优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延伸审核内容: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优惠

  1、审核企业报送要求享受减免税的农林牧渔项目是否属于税法规定项目范围;

  2、审核是否对所从事项目的种类、流程、协议、证书等作出具体说明;

  3、审核是否有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4、审核企业从事的税收优惠项目和其它项目是否分开核算,期间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分摊;

  5、审核对减免的增值税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6、审核申报的减免所得金额是否正确。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减免优惠

  1、审核企业所从事的项目是否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审核企业是否在该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审核该项目的税收优惠是否从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

  4、审核企业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是否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5、审核企业所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属于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6、审核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优惠项目是否在减免税优惠期限内发生转让或受让;

  7、审核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不再符合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是否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8、审核申报的减免所得金额是否正确。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优惠

  1、审核企业所从事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是否属于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改造、海水淡化以及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

  2、审核企业所从事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

  3、审核企业是否在该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审核企业是否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税收优惠;

  5、审核企业同时从事不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是否与享受优惠的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6、审核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优惠项目是否在减免税优惠期限内发生转让或受让;

  7、审核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是否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8、审核申报的减免所得金额是否正确。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优惠

  1、审核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

  2、审核企业技术转让的范围,是否在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范围之内,转让的是否为所有权或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

  3、审核企业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包含了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是否包含了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4、审核企业是否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5、审核企业向境外转让的技术是否未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范围内;

  6、审核受让企业技术的关联方是否不属于企业能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的关联方;

  7、审核申报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计算是否准确。

  (五)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产品收入减计应税收入优惠

  1、审核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是否单独核算;

  2、审核企业产品是否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所列资源为产品原料,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3、审核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4、审核申报的减计收入金额是否正确。

  (六)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动漫企业减免税优惠

  除审核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动漫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规定外,还需延伸审核以下内容:

  对于申报软件企业减免税:

  1、审核企业大学专科以上人员、研发人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审核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核主营业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监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审核是否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5、审核是否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6、审核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7、审核获利年度的确认是否正确;

  8、审核职工培训费用是否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除;

  9、审核申报的减免税金额是否正确。

  对于申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的:

  1、审核企业大学专科以上人员、研发人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审核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核主营业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审核是否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5、审核是否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6、审核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7、审核获利年度的确认是否正确;

  8、审核职工培训费用是否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除;

  9、审核申报的减免税金额是否正确。

  对于申报动漫企业减免税的:

  1、审核动漫产品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审核企业大学专科以上人员、专业人员、研发人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核是否具备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4、审核重点动漫企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审核申报的减免税金额是否正确。

  对于申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税的:

  1、审核线宽标准、投资额与申报享受的优惠类别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审核获利年度的确认是否正确;

  3、审核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审核企业大学专科以上人员、研发人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审核是否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6、审核是否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是否具有与集成电路生产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

  7、审核申报的减免税金额是否正确。

  (七)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

  1、审核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审核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是否按规定单独核算;

  3、审核企业大学专科以上人员、研发人员比例是否属实;

  4、审核申报的减免税金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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