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所[2015]1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通过2014年度年审和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2-28
摘要:请按照市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2]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通过2014年度年审和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所[2015]10号                  2015-2-28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4]92号)规定,现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和认定的函》(沪经信信[2015]52号)及所附名单下发给你们。

  请按照市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2]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智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属以前年度年检未通过,按上述文件规定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沪经信信[2015]52号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和认定的函.rar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