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5]8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2-17
摘要:需求引领,系统布局。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

  (三)强化标准监督。

  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推荐性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重要行业、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

  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拓展标准研发服务,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其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正确、有效执行标准。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相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对接机制,畅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渠道,帮助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帮助出口型企业了解贸易对象国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设企业标准体系、培养标准化人才,更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

  (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常任理事国、技术管理机构常任成员等作用,全面谋划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修改,提升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度和影响力。鼓励、支持我国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和承担秘书处工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国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服务我国企业和产业走出去。吸纳各方力量,加强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力度,加快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加强口岸贸易便利化标准研制。服务高标准自贸区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积极发挥标准化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服务支撑作用,促进沿线国家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等方面的互联互通。深化与欧盟国家、美国、俄罗斯等在经贸、科技合作框架内的标准化合作机制。推进太平洋地区、东盟、东北亚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服务亚太经济一体化。探索建立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新机制。加大与非洲、拉美等地区标准化合作力度。

  (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推进标准化学科建设,支持更多高校、研究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和开展学历教育,设立标准化专业学位,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结构,加强跨领域、综合性联合工作组建设。增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广泛吸纳行业、地方和产业联盟代表,鼓励消费者参与,促进军、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相互吸纳对方委员。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行,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

  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建设。支持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和标准化科研项目。加快标准化科研机构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服务产业和企业能力,鼓励标准化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交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逐步夯实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加强各级标准馆建设。

  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加强民用标准化信息平台与军用标准化信息平台之间的共享合作、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经济建设标准化,支撑转型升级。

  以统一市场规则、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着力点,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强化标准实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着重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力度,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提升。

  专栏1 农业农村标准化重点

  农业

  制定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农业安全种植和健康养殖、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范、产地环境评价等领域标准,以及动植物疫病预测诊治、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重要标准。继续完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分级标准,以及纤维检验技术标准。推动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继续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

  林业

  制修订林木种苗、新品种培育、森林病虫害和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生物质能源、森林功能与质量、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机械、林业信息化等领域标准。研制森林用材林、经营模式规范、抚育效益评价等标准。制定林地质量评价、林地保护利用、经济林评价、速生丰产林评价、林产品质量安全、资源综合利用等重要标准,保障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利

  制定和实施农田水利、水文、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农村水电、防汛抗旱减灾等标准,研制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战略储备工程等配套标准,提高我国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能力。

  粮食

  制修订和实施粮油产品质量、粮油收购、粮油储运、粮油加工、粮油追溯、粮油检测、品种品质评判等领域标准,研制粮油质量安全控制、仪器化检验、现代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标准,健全我国粮食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

  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追溯、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制修订,提高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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