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未做免税备案,备案后可否退还之前缴纳的增值税?

来源:北京国税 作者:北京国税 人气: 时间:2017-05-02
摘要:问 财税〔2013〕8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纳税人之前由于未做免税备案,没有享受免税政策,现在做备案后是否可以退还之前已缴纳的增值税? 答 纳税人进行备案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之前已缴纳的税款可
 
财税〔2013〕8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纳税人之前由于未做免税备案,没有享受免税政策,现在做备案后是否可以退还之前已缴纳的增值税?
 
 
纳税人进行备案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之前已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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