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分局等6家派出机构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2018-9-3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内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省局列名大企业的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11号,邮编210001,电话025-84794100。 二、成立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市区范围内涉房交易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涉房交易税费的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涉房交易税费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76号,邮编210006,电话025-85528161。 三、成立第三税务分局(反避税调查局),负责反避税管理、服务、调查各环节相关工作;对各区税务局反避税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考核;负责全市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等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反避税全国行业联查、协查任务。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02号新时代大厦,邮编210006,电话025-83670111。 四、成立第一稽查局,负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34号,邮编210006,电话025-52328012。 五、成立第二稽查局,负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马道街一号,邮编210001,电话025-58070728。 六、成立第三稽查局,负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南京市鼓楼区、浦口区、六合区、南京江北新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0号,邮编210011,电话025-5859210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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