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视,坚持为民便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本创新,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可有空精品以盟员大数据为能动力的世题机务、深入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从度和社会满愿度,充分发挥税收在国蒙大幅提高税法遵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到2022年,在视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全方位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按照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加快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涉税数据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到2022年,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到2023年,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 2.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及时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存储、归档。到2025年,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3.有力有序推进数据共享。按照我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共享要求,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和提供。加强网络安全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机制、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将数字税务建设纳入数字政府建设整体布局,落实自然人和法人信息唯一标识制度逐步完善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构建以"互通共享"为特征的涉税涉费数据"一网通享"体系。河南省税务局要加强有关数据的智能归集,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4.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推动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有效衔接。持续拓展区块链技术在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税源费源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5.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要依法依规行使税收管理权限。 6.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收入目标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监督本级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规范开展预算管理有关工作。 7.健全地方税费配套法规政策体系。结合税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做好我省现行税费配套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工作。 8.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应用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9.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中高风隔纳税人实施精准分析应对,推广"非强制性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及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界限,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依法处理涉税案件,做到罚当其责。 10.推进税务执法跨省协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程序措施,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 11.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开展督察审计监督工作,依托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有效防控税务执法内部风险。强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2.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持续落实惠企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事项范围,精简流程,精准推送。拓展宣传渠道,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实现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精准化。 13.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平台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避免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数据。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全省统一标准。 14.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广应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推进电子税务局与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对接,在"豫事办"开设税务专区,将"豫事办"作为掌上办税重要渠道,逐步实现电子税务局服务应用在"豫事办"汇聚,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推行税费申报电子化、要素化,实现预填申报自动化。 15.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税务、人行、海关等部门要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全环节办理速度。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 16.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稳步推进"12366"与“12345”热线归并,实现“一线通答”。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提升办税缴费实际体验。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 17.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机制、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行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实行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防止因疏于监管造成重大损失。 (四)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 18.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落实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广“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开办实名信息标准统一、共享互认。税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提高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水平。 19.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逃避税费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逃避税费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将线索移送税务部门。 20.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加强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跨部门合作,建立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合作机制。税务、公安、人行、海关等部门要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精准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税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和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并将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共享至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21.持续加强部门协作。税务、银保监等部门要深入推进"银税互动",落实"一网通贷",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要完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税务、人行、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要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征管分工协作机制,构建"绿色"税收征管体系。 22.持续加强社会协同。税务、财政等部门要支持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税务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普及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将税法普及宣传列入普法规划,教育部门要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 23.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在建立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的基础上,建设省级警税合成研判指挥平台,落实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检察机关要加强涉税犯罪立案监督,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审判机关要开展涉税涉费可法案例收集研究,加强与税务部门在破产消算、拍卖执行等环节的可法协作。 24.持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研究制定航空港实验区与国际接轨的税费服务新举措。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排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境税源数据信息交换,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防范税收协定滥用风险。持续深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精准推进反避税调查。 (六)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 25.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细化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健全岗位职责体系,科学配置征管资源,调优配强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税务稽查等领域的征管力量。 26.提升干部能力素养。组织部门要适时推动税务部门与地方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或任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利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税务干部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27.强化绩效考核评价。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位职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提升自动化考评水平。完善个人绩效考评办法,深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三、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税务系统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河南省税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抓好本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在我省取得明显成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健全激励、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和平台,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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