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邮寄2021年高级会计师相关文件材料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02
摘要:所有评审通过人员的经本届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文件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邮寄2021年高级会计师相关文件材料的公告

  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相关文件材料的邮寄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评审通过人员的经本届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文件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二、所有评审通过人员在收到邮件后,务必将相关文件材料交给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存档。

  三、材料将于近期陆续寄出,请注意查收。

  四、通过地市申报的人员如有其它具体事宜,请与申报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25-83633209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