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城市将对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在网上不胫而走,牵动了许多城市“租客”敏感的神经。“房屋租赁税”到底是怎么回事?个人出租房屋都需要缴哪些税,税率是怎样的?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征税早已有之,国家有优惠政策 刘佐解释说,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应当依法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同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了发展房地产市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出租房屋者,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适用税率为5%。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国家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减按1.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为了发展房地产市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目前国家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目前国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租赁行为涉及的各项税收,地税机关过去一直在征收,并不是新增加、新开征的税,所以不会给房屋租赁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对房租价格的影响也十分有限。”刘佐强调。 多个税项合并征收,税负明显下降 北京市地税局2004年出台的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可选择按照政策规定,分税种计算缴纳各种税费;也可以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综合征收率标准按实际租金收入的5%计征。 安徽省合肥市也早在2009年就对个人出租住房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标准为: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10年也出台规定,个人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7%。 比如,北京张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对外出租,每月收取4000元租金,那么按照上述规定计算,他每月需要缴纳营业税6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元,教育费附加3元,房产税160元,个人所得税为297.28元。这几项加起来税费为524.48元,约占其每月租金收入的13.1%。 还是以张先生为例,分项计征的税费约占租金收入的13%,而综合征收率标准更低,只占租金收入的5%左右。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实行综合征收率,征缴方式更加简便,纳税人税负也明显减轻。 不少城市委托街道办征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个人房屋租赁征税,不少城市都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征管理。由于个人出租房屋私下交易居多,租赁双方主动到代理点备案申报缴税的很少。有的单位可以负担职工一部分租房费用,但需要凭发票报销,这些“租客”为了开发票才会到街道办事处,替房主申报缴税。 “个人出租房屋缴税主要是靠个人申报,税收征管难度确实较大。这不像企业的厂房或商铺出租,多少租金、多长时间双方都有账,一查就知道该缴多少税。”刘佐认为,不妨把房屋中介机构进行的个人房屋租赁征税先管起来。 相关话题——全国多地将征收“房屋租赁税”实为误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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