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的潜在有利与不利的会计处理

来源:王建军 作者:王建军 人气: 时间:2016-05-17
摘要: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包括 基本金融工具 和 衍生金融工具 。 基本金融工具:现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股票、债券等;衍生金融工具:远期金融合同、金融期权等。 一些衍生金融工具使合同双

3.以股票总额结算(现金换股票)

假设除了将以股票总额结算代替现金净额结算之外,其他条件均相同。

股票总额结算,即在2016年1月31日如果甲公司行权,甲公司将向乙公司支付现金102000元,同时向乙公司收取自身的股票1000股。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2015年2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 5000

    贷:现金 5000

重要:(见解析)

2015年12月31日

甲公司财务报表中无需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016年1月31日

如果甲公司行使看涨期权,甲公司将向乙公司支付现金102000元,同时向乙公司收取自身的股票1000股。

借:库存股 102000

    贷:现金 102000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2015年2月1日

乙公司记录收到的期权费用:

借:现金 5000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5000

2015年12月31日

乙公司记录看涨期权公允价值的增加: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0

2016年1月31日

乙公司记录看涨期权公允价值的增加: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1000

乙公司记录看涨期权的结算及向甲公司交付的甲公司股票:

借:现金 102000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0

    贷:金融资产 104000

【解析】

甲公司

甲公司享有一项以固定金额现金购买固定数量自身股票的合同权利。(符合固定换固定的条件)。一项衍生金融工具,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该项衍生金融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请注意是该项衍生金融工具是权益工具,与未来行权与否无关】

乙公司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同时,衍生金融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在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乙公司应对看涨期权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需要说明的是,本例题中仅考虑了合同签订日及后续资产负债表日,乙公司对看涨期权初始确认及其后续变动(看涨期权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的会计处理。未考虑在此交易过程中,如果乙公司一直持有甲公司的股票(注:很可能没有),则在各时点乙公司还要根据准则规定核算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直至结算日处置为止。 

【例4】购入看跌期权(以自身股票为标的)

2015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协议》,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权利金购入一项看跌期权(以甲公司自身股票为标的)。

合同签订日:2015年2月1日

行权日:2016年1月31日(欧式期权,即只能在到期日行权)

行权的权利持有者:甲公司

2015年2月1日每股市价:100元

2015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95元

2016年1月31日每股市价:95元

2016年1月31日应该收取的固定行权价格:98元

期权合同中的股票数量:1000股

2015年2月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5000元

2015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4000元

2016年1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3000元

说明:2015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期权费5000元),使甲公司享有了一项2016年1月31日可以出售自身股票的合同权利(但无必须出售的合同义务),乙公司承担了一项2016年1月31日(如果甲公司出售)必须购买甲公司股票的合同义务(但无要求甲公司必须出售的合同权利)。分为现金净额结算、股票净额结算、股票总额结算三种结算方式。

1.以现金净额结算(现金换现金)

合同约定以现金净额进行结算,即如果甲公司在2016年1月31日行使期权权利(甲公司不一定行使),其将按固定行权价格向乙公司收取现金,并向乙公司支付相当于1000股自身股票于当日公允价值的现金。乙公司方向相反。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2015年2月1日

甲公司确认购入的看跌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5000

    贷:现金 5000

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期权费(权利金)5000元,此时,标的股票每股价格100元,高于行权价(98元),期权没有内在价值,只有时间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甲公司记录看跌期权公允价值的减少: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减少到4000元【其中,期权的内在价值为3000元((98-95)×1000),剩余时间价值为1000元】。

2016年1月31日

甲公司记录看涨期权公允价值的减少: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

甲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仍为95元,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减少到3000元,全部为内在价值【(98-95)×1000】,没有剩余的时间价值。

同日,甲公司行使了期权权利,其将按固定行权价格向乙公司收取现金98000元,并向乙公司支付相当于1000股自身股票于当日公允价值的现金95000元。现金净额结算,甲公司将收取现金3000元。

借:现金 3000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3000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2015年2月1日

乙公司记录收到的期权费用:

借:现金 5000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5000

2015年12月31日

与甲公司相反,对乙公司而言,2015年12月31日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增加1000元。

乙公司记录看跌期权公允价值的增加: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1000

2016年1月31日

乙公司记录看跌期权公允价值的增加: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1000

乙公司记录看涨期权的结算: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3000

    贷:现金 3000

【解析】

期权合同中约定以现金净额结算,该项衍生金融工具在2015年2月1日赋予甲公司一项在潜在有利的情况下与乙公司交换金融资产(现金)的合同权利(但无潜在不利条件下与乙公司交换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并使乙公司承担一项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甲公司交换金融资产(现金)的合同义务(但无潜在有利条件下与乙公司交换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定,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应当分类为金融资产。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因此,对于甲公司来说该项金融工具为金融资产,对于乙公司来说该项金融工具为金融负债。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在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甲、乙双方应对看跌期权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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