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号公告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和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以下简称“2016年版(或新版)关联申报表”)的方式对关联申报表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42号公告的文件名称中使用了“关联申报”的通俗说法,据TPPERSON掌握的相关资讯,应该是总局部门规章中第一次使用“关联申报”的说法;这样,使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大家对“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俗说法“关联申报表”变成了规范的法律语言;同时42号公告规定:采取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新版关联申报表适用于2016年及以后的会计年度,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同时废止。总局的官方解读认为新版关联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填报的方式,其具有架构合理、信息丰富、繁简适度、信息共享四大特点,然而该套新版关联申报表达到22张,体量大、内容多且勾稽关系复杂,因此,TPPERSON特将其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整理分享大家,其中“国别报告”部分已于7月18日单独推送将不再重复。由于内容较多将分次推送,今天推送分享大家的是总体情况、封面、填报表单及报告企业信息表。 一、新版关联申报表的总体变化情况及主要填报内容 新版关联申报表共计22张,从表格名称上看新增12张,合并拆分4张,保留6张;同时新增了1张填报表单,取消1张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其中的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金融资产交易表、融通资金表及关联劳务表7张表是针对42号文中的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资金融通及劳务交易五大类型的关联交易而设计的;而正是因为新版关联申报表张数达22张之多,因此新版关联申报表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本)的做法,新增了填报表单和报告企业信息表;而为加强对一些特殊关联交易类型业务的管理,新增了权益性投资表、成本分摊协议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合并报表信息)并保留了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为确保BEPS行动计划13在中国的落地新增了三张需按中英文两种语言填写的“国别报告”;此外,42号公告并没有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已经作废,因此38号公告中的《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的2张表式应继续具有法律效力,而38号公告已经明确国税发〔2008〕114号所附《对外投资情况表》同时废止,因此新版关联申报表中取消了该表。新旧版关联申报表的总体情况具体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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