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9-26
摘要:根据国务院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部署,为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需要,自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上线启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部署,为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需要,自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上线启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险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渠道及方式

  自2019年10月1日起,原宁波市人社部门手机APP和自助终端机缴费功能停用,税务部门承接人社、医保原有缴费渠道和方式,并进行拓展,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原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原签订的委托银行代扣协议继续有效,参保人新参保的、新增或变更签订委托银行扣缴协议的可到相应的9家银行办理(详见附件1),并从协议银行账号扣款。

  (二)参保人以现金形式缴费的,可到上述9家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凭居民身份证缴纳。

  (三)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或宁波税务APP后,选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费。

  (四)新增税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社保业务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设施等缴费渠道。原人社和医保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社区(村)代办点继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业务暂停时间

  因系统切换需要,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暂停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及费款缴纳业务,2019年10月1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在参保登记过程中,如需了解相关政策,可拨打12333咨询;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或向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咨询(详见附件2)。

  (二)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

  (三)宁波税务手机APP下载方式:

  特此通告。

  附件:1-2

  1.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代缴银行一览表

  2.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社保征缴咨询电话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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