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3]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免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3-05-08
摘要:对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取得的与会议活动相关的收入即场租、宴会收入和参观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管理局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免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76号               2003-05-08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人民大会堂管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对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取得的与会议活动相关的收入即场租、宴会收入和参观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管理局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3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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