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4月、5月养老保险经办缴费时间的通告 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我市对2022年4月、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缴费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17日12时—5月16日24时,暂停受理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申报。 二、2022年4月17日12时前尚未缴费的单位,2022年4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31日。缴费单位2022年5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6月30日。征收期限延长期间不收滞纳金,相关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2022年3月及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于2022年5月30日起进行缴费申报。 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变。 四、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计划为同一张缴费凭证但尚未缴费的,需重新申报开具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缴费截止时间”“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问题,请致电12333、1236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