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2〕10号 2022-12-2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要求,省厅修订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并印发各地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和宣传解释工作,现将有关经办服务事项通知如下(见附件),请各地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9日 《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按照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要求,省厅修订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并印发各地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和宣传解释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面对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更加清晰直观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服务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经办服务事项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为服务对象、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支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关系转移。 一、服务事项面向办事群众 结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实际,《通知》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梳理了面向办事群众的服务事项,直观清晰、简单明了,突出“温暖人社”的人社公共服务要求。 二、落实便民经办服务要求 《通知》规定线上、线下并行的经办服务方式,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作、数据共享渠道,并有效利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使我省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更加方便高效。 三、有利于加强宣传解释 《通知》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基础上,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制定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以最简洁的内容告知服务事项,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经办服务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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