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123户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函的通知 京国税征[1999]383号 1999-08-2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123户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函”(京工商文字[1999]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文中所涉及企业的主管区、县国税局依法对吊销营业执照的123户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并做好结税结票等项工作。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123户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函 京工商文字[1999]123号 国税局、地税局、北京海关、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食品工业供销公司等123户企业,因歇业未办理注销登记、未参加年检等原因,已被依法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吊销内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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