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思路应来自陷阱破解

来源:价值中国网 作者:柴福洪 人气: 时间:2014-05-07
摘要:  摘 要 中国经济发展的隐患与整体趋势不是发展减速问题,而是潜在的10大陷阱问题,到底是些什么陷阱?如何破解?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临的难题与课题,也是财税改革的思路与路径依赖。   关键词 中等收入 十大陷阱...

  3、福利陷阱
  福利陷阱是指二战后的福利国家通过创办资助社会公共事业,实行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高福利政策,以调节缓和矛盾,保证经济生活平等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制度。瑞典作为社会福利的橱窗号称完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高福利的弊病不可忽视。如希腊政府一遇经济危机,政府靠借债度日,维持不下去。2008年危机爆发前,由于慷慨的福利体制和丰厚的退休金,希腊人平均退休年龄是53岁,在发达国家中可谓首屈一指,每年还有多达6个星期的休假。

  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现在成了一个焦点话题,如何缩减贫富差距,如果政府通过福利政策来缩减贫富差距,目前实行的福利政策和制度本身有问题,先要改革福利制度,用正确的福利制度来矫正收入分配不公现象。2009年,中央财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6.48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0.8%。而2008年美国仅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就为29.5%、德国为54.3%、加拿大为45.4%。

  马骏、张晓蓉等撰写的《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国家福利制度的成熟运行和社会的稳定有一个过程,福利陷阱问题不仅仅是社会保障领域的问题,它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平衡关系。中国的福利制度过去仅存在少数人口中,绝大多数民众的社会福利才刚刚起步,但也存在差距、标准与普及的矛盾和问题。

  福利并不是政府给公民的施舍,而是公民自己缴纳的保险,它是社会保底、保命、保弱、保残的人文关怀机制,它是通过全国统筹实现“大规模挖高填底”,实质是公民互助的公共福利性产品,原则上政府可以不予补助。但养老保险,因历史原因,建国60多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没有交纳养老保险金,至今没有建立养老保险机制,这个历史老帐,必须由国家财政解决,也可以用出卖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来解决。

  养老保险决不能向高标准看齐,最多只能是中等水平。目前的难题是公务员的养老金标准相对较高,而且在退居二线时或退休时给提高一档,如果都向公务员看齐,不仅社保金不足,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连续10年提高企业养老措施应该止步了,公务员的养老金不正常操作要停止了。北欧福利社会制度不可持续性是不可取的,中国应保持社保制度与经济增长同步发展。养老保险平均水平,要与在职工作人员年收入中等水平才算合理,但行政级别高,职称高的人不能与普通工人比,二者的劳动贡献是不可比的。

  延迟退休年龄是中国客观的必然,而且不能实行高标准退休费,社会福利涨上去容易,必然皆大欢喜,但降下来却是不可能的,它也是刚性的。除养老金压力外,医疗保险的压力是潜在的,没有医疗、过度医疗与浪费医疗资源的现象同时存在,我们要设计保全民基本医疗、反对公务员单列公费医疗,禁止过度医疗,根除浪费医疗资源的现象。全国社会保险要尽可能早地实现全国统筹,一方面要量入为出,反对特权,公平保底,另一方面对急重危患者,不用“等钱救命”。社会保险与经济水平基本实现同步,决不能过度消费。

  4、城市化陷阱
  城市化,就是经济中心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的过程,也是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是由乡村生活方式转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由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大多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一般受教育年限短,劳动技能单一,就业渠道狭窄,大多是城市弱势群体,甚至成为新难民,一有偶发事件就会引发城市暴乱。这种暴乱与交通拥堵、自然资源紧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不足等,带来城市原有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的趋势 ,称为城市化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的速度迅猛。中国社科院发布的首部国际城市蓝皮书《国际城市发展报告2012》称:2011年,中国的城镇人口比例达到51.27%,城镇化率超过50%,由于户籍限制,国家统计局2013年5月27日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从统计学意义上,中国已成为“城市化”国家。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55%,其间1.5亿中国人将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空间、身份转换。不可忽视的是,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市化率仅为35%左右。

  目前,有一种谬论:城市高房价是阻止人口流入的有效手段,不仅如此,还要提高水价、房租、公共交通费等,要让低收入者在大城市生存不下去。现在已经有了房子限购、轿车限购,核心城区限进,只有限的办法,没有疏解的思路,把政府放在民众的对立面,这是很危险的。另一方,城市大量征地,人为制造楼市,导致支撑国家经济的不是工业,而是房地产经济,“土地财政”是城市政府的真实写照。

  而且有一个农民转成市民,需要多少投资的说法。城市化陷阱不仅有经济风险,还有政治风险。安邦咨询研究员陈功指出:城市化率50%是一条社会动荡的危险警戒线,伊朗发生霍梅尼革命,城市化率是50%;土耳其发生政变,军政府当道的时期,城市化率也是50%。北非的动荡,阿拉伯之春的发生,虽然大多数城市的城市化率高于50%,但这些国家和城市问题的积累期,恰恰也是城市化率50%以后。

  楼市和房价攀高,直接导致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被推高。现在的中小企业,可以说已经不可能置地办厂了,高房价又必然推高租赁价格,给工业企业制造了巨大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的房价透支了人们的消费能力,破坏了城市的发展潜力,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高房价已成为了普通老百姓生活不能承受之重。

  城市化并不必然意味着消费的提升,也可能意味着贫富差距的扩大,城市化并不一定意味着经济上升,在制造红利消失后,可能意味着生产效率的下降,人口未必是红利,缺乏培训的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可能意味着混乱时代的到来。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的灾难,加上私家车猛增,交通堵塞成为常态,空气和水资源受到严重挑战,现有城市化政策是不可持续的。正常的逻辑关系应该是:工业化需要大量产业工人,这些人一方面来自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方面来自失地农民,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需要住房。然后这种需要在收入保障的前提下变成经济需求,从而推动楼市的发展。

  新的城市化政策框架:一是设立国家级城市区和县辖市两类新的行政领导机构。城市化过程中要立足以县辖市为主体的乡间小城市容纳农村人口大部分,特大城市区容纳优秀大学毕业生,大、中城市容纳知识、技能型人才为中心的人口流向。行政管理在城市管理体制上,向上扩展至城市大区,如渤海、长江口、珠江口、长江中游可设四个经济行政区,现有一万人口以上固定居民的乡镇,可以设为县辖市,以容纳巨大规模的农村外流人口。

  二是采用新的商品房供给制。虽然我国城市单位面积居住人口并不高,关键是流动人口带来一些矛盾。我们要想方设法减少城市人口流动的潮汐现象,如住房就可以“单位人住单位建的商品房”,并实行“前店后厂”的居住模式。

  三是包括北京在内的所有城市必须取消户籍限制,以实际居住人口设计公共服务规模。如果京沪广深等特大城市容纳人口有限,自然资源不足,宁可拆分首都经济功能,经济资源转移,也必须取消户籍限制,因为户籍限制剥夺人权,不合公理和世界通行做法。

  四是特大城市既要扩大范围,又要设置基本门槛。如北京能够迁户籍的只能是“985”大学的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其他人员按技术技能计分限入。但不能把大学生与普通农民工混为一谈。而且,对档案与户籍转移要重新设计。

  五是重新设计人事档案机制。取代档案保管责任的最佳主体是银行的信用档案,国家完全可以把银行的信用档案扩展为信用人事档案,银行的信用档案转交给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由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库,明确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信用人事档案的归集与保管。

  六是地方税务局管居民信息。社会福利要与纳税和社保联系在一起,地方税务局应该承担这一社会管理事务,建设人口、居民的居住信息资源库。开征房产税、遗产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地方税务局必须对辖区内所有房产及个人财产进行摸底登记,居住人生活在当地,居住并拥有财产(房产含房产权和租住,财产含动产和不动产),就是当地居民或称公民,就应该依法纳税,依法交纳社会保险。地方税务局要对当地居民居住情况建立资料库,居民更改居住地址,或新居民都应在网上或办事大厅申报新的居住地址及居住人口情况。在理论上把居住的房产所有权、财产登记权,与纳税人和交纳社会保险人联系在一起,体现公民个人社会责任与义务对等关系。公安系统的人口户籍管理与地方税务局居民信息联通,只限公共安全系统内部使用,对外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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