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函[2008]57号 2008-04-25 税屋提示—— 1.依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自2011年08月29日起,本法规第六条废止。 2.依据青岛国税公告[2013]第4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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