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商个企[2015]3号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3-13
摘要:根据省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以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市工商局负责抽查计划的汇总和统筹安排,明确抽查的对象、内容、频次、方法以及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工商个企[2015]3号       2015-3-13

各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1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201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按照2015年南京市工商局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业务工作要求,201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工商体制改革,以“努力构建监管新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协同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抽查、信用约束等信用监管手段,着力构建和推进企业自律、联动监管、社会共治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推动“宽进严管”各项制度落实

  1.充分理解并认识“宽进严管”的目的意义。努力转变监管理念,积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强化后续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302号)有关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规范了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基础和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学习理解,强化后续监管工作,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3.努力创新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工商个企[2014]349号),按照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执行力度,及时准确录入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严格信息归集、处理与披露的工作流程。努力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对市场主体实施的警示、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夯实信用监管的基础。

  二、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进信用监管制度实施

  1.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在完成2013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手段,督促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申报并公示年报,努力使报送年报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及时总结汇总年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引导市场主体按规定及时、完整公示相关即时信息,强化市场主体及时主动公示即时信息的意识和行为。

  2.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确定的抽查名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省工商局有关抽查工作的要求,实施对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的抽查工作。抽查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取证确凿、高效务实”。

  3.落实以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省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以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市工商局负责抽查计划的汇总和统筹安排,明确抽查的对象、内容、频次、方法以及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定向抽查工作。各业务部门的定向抽查工作要与公示信息紧密结合。

  4.严格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工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异议处理等工作。注重收集和分析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情形,规范工作程序,最大限度降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异议、复议和诉讼率。

  三、理顺监管机制,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履行个企监管工作职能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登记制度改革与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已然推进,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要坚持“属地监管”原则,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强化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突出市场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以监管促发展,营造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严格落实个企监管职责。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与监管干部,必须明确新形势下个企监管工作职责,加强主动监管、信用监管意识,加强职业素养的教育,加强监管业务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3.严格落实监管工作流程。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与监管干部,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学习与应用,努力应用经济户口管理软件,按照《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及“一条例五规章”的要求,落实监管工作流程,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完成上级委托、交办事项。

  4.严格落实沟通联络机制。个企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作,贯穿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各项业务。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要努力把握分工合理、衔接有序、配合有力原则,做到上下沟通与同级协调共进,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同步,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市政府和总局、省局开展专项检查的要求,周密部署,抓好落实,把主动监管与配合协助贯彻到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5.推动证照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与实施。按照证照联动监管的要求,着力解决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努力改进监管手段,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证照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证照联动监管。推广应用行政审批许可部门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立证照联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依托查无联工作平台,探索体制改革后证照监管的新方式,依法开展无照经营处置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无照经营行为。

  四、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个企监管工作水平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宽进严管”,在落实后续监管、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个企监管部门和监管干部,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搜集、梳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工作方案,归集整理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和汇报,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个企监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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