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金短缺和现金溢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1)如为现金短缺,接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现金”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现金”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现金”科目,按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实际溢余的金额超过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后的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注意:小企业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财产损溢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如:①某小企业在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溢余400元,经查有350元为多收A公司货款,其余50元原因无法查清,经批准冲减管理费用。 借:现金 400 ②某小企业在现金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短缺300元。经查明,上述现金短缺是由出纳人员责任造成的,应由其赔款并收到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 300 借:现金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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