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0]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7-03
摘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12%,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粤府办[2000]87号         2000-07-03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12%,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提高后,营业性娱乐管理费予以取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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