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1997]264号 1997-09-24 税屋提示——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2年8月27日起全文废止。
一、发票种类:发票种类在原有5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两类,“6”代表发票换票证,“7”代表出口专用发票。发票如需分细类的,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详见附表(附后)。 二、为便于计算机检索,调整普通发票代码的编排顺序,发票代码中原第七位代表发票的种类更改为代表发票的类别,原第八位代表发票的类别改为代表发票的种类,其他发票代码编排不变。 三、对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各地可根据实际不情况,在发票中增印字轨,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发票和避免重号。字轨的编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斗门县的区域代码为“041”。 附件:发票种类代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发票种类代码: “1”表示商品销售发票; “2”表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 “3”表示收购发票; “4”表示其他收入发票; “5”表示税务机关统一发票; “6”表示发票换票证; “7”表示出口专用发票; (2)补充代码: “A”表示水费发票; “B”表示电费发票; “C”表示书店销售发票; “D”表示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发票; “E”表示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 “F”表示矿产品销售发票; “G”表示农林牧鱼产品销售发票; “H”表示砖瓦灰石沙和工业用泥发票; “I”表示广东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发票; “J”表示粮食饲料加工发票; “K”表示拍卖典当行收购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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