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北仑区养老服务协会等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宁波市北仑区养老服务协会、宁波市北仑“两山”环保基金会、宁波市北仑区社区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