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358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振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建议》(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358号)收悉。建议提出的提升营商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与我局职能相关。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针对民营经济在现实中的困难,2018年11月税务总局专门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提出了5方面26条具体措施。2019年,国家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再次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标准。根据我市2019年征管数据统计,民营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户数占小型微利企业总户数的96%;同时,民营企业也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主力军,民营企业享受的减免税额占全部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减免税额的89%。2019年度,我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受惠面为100%,切实做到了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 二、落实举措 (一)强化宣传、精心辅导 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利用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分期推送税收政策,联合市中小企业促进会在市民中心对中小企业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帮助纳税人熟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纳税人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推送政策要点,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新政策,提醒企业主动享受;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小微企业服务专岗,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辅导、优惠享受等贴心一站式服务。 (二)固化系统、精准落实 优化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功能,在网上申报界面设置了清晰的政策提示及相关说明,并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出发,完善自动识别、标准判定、协助算税等功能,同时对“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小型微利企业易填写错的信息,在系统中进行点对点提示,引导企业正确填报,准确享受优惠政策。 三、问题反馈 人大代表在建议中反映了“未享受的原因是申请条件过多、成本高、过程繁琐”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以及其他各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均采取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优惠直接填写申报表即可,无需任何申请程序。 代表建议对我局提升营商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处理思路。我局将持续致力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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