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税首笔境外劳务费税款入库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徐伟 胡海啸 宗绍青 人气: 时间:2014-12-07
摘要:三轮谈判磋商,两级会审核实。最终,青岛市国税系统首例对外大额支付劳务费反避税案件尘埃落定。胶南市国税局调整某企业境外劳务费金额1734.93万元,入库税款144.2万元。 起因一次例行特别纳税调整监控 ...

    三轮谈判磋商,两级会审核实。最终,青岛市国税系统首例对外大额支付劳务费反避税案件尘埃落定。胶南市国税局调整某企业境外劳务费金额1734.93万元,入库税款144.2万元。

    起因一次例行特别纳税调整监控

    2014年初,山东省胶南市国税局反避税工作人员对辖区内450余户外资企业采取了例行的关联申报审核、前期监控和后续跟踪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意外发现辖区内一个从事合成橡胶研发及生产的外商独资企业毛利率变动较大,企业利润呈现跳跃式盈亏的现象。详细查看该企业资料后,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原材料全部从国内购进且产品全部在国内销售,从成立来销售收入处于上升状态,2011年~2013年销售额相对固定,达到了1.5亿元左右,但是利润出现跳跃式亏损,且变动幅度高达20%左右。如此异常的毛利率变动引起了税务人员的警觉,这种跳跃式亏损且变动较大的跨国企业,是否存在通过税收筹划避税的嫌疑?带着这一疑问,检查人员开始了调查。

    调查一纸看似简单的劳务合同信息

    税务人员对该企业的情况展开详细的案头审核和分析,他们从分析纳税人基本情况、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情况、集团企业股权架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入手,重点分析了其利润(亏损)额、投资及销售利润(亏损)率、销售收入的完整性以及成本费用支出合理性等。

    他们详细列出了该企业存在的疑点:一是该企业销售对象全部为国内非关联企业,原材料主要是从国内外非关联企业采购,却存在大量对外支付境外劳务费的形式;二是通过查看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发现,该企业近几年销售收入处于上升状态,2011年~2013年该企业销售收入呈现相对固定状态,均在1.5亿元左右,毛利率更是高达17%,但是利润却存在跳跃式亏损;三是该企业的境外劳务费分别支付给母公司以及兄弟公司,且该企业每年支付给母公司和兄弟公司境外劳务费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完全一样;四是该企业对外支付所发生的相关服务均在境外完成,服务方式以邮件、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进行。

    上述疑点的存在,特别是看似简单的劳务合同的存在更加坚定了税务人员的信心,将“对外支付大额劳务费进行税前列支”确定为反避税调查的重点。

    较量三轮漫长的税企谈判和磋商

    疑点虽然已经确认,但还缺乏足够的证据证实这些疑点,为进一步搞清事实真相,胶南市国税局从取证服务的真实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入手,与该企业展开了三个多月的谈判和磋商。

    在第一次磋商中,税务人员到企业询问时,企业表现出很高的警惕性,处处回避,不愿意与税务人员接触,在税务人员希望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查看企业接受相关服务的证据时,企业以无法提供等理由搪塞,税务人员最终无功而返。

    在第二次磋商中,税务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谈判方式,并进一步查看了该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发现该企业在中国设有完整的人事及行政部、财务部、销售部、生产部、采购部等多个部门,大额支付的境外劳务费很可能属于通过筹划编制的虚假服务合同。税务人员希望,该企业提供服务合同及具体经办人员、服务的提供和使用方式等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和核查,并具体解释其支付的管理服务、行政支持服务、广告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这次,企业财务人员承认了对外支付境外劳务费存在单向收费与打包综合收费不合理的事实,但是对于对外支付境外劳务费的具体数额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向国外总部请示和汇报。

    在第三次磋商中,税务人员重点从企业同期资料和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细节入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部门职责,逐一分析、逐一落实,特别是对服务是否提供、提供方式、服务相关证据、服务的具体收益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和核查。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该企业最终同意调整2008年~2013年度支付的服务费1734.93万元,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调整补缴税款144.2万元。

    确认两场严谨的会审工作规程

    尽管企业根据内部审计同意调整的服务费和补缴的税款已经确认,但是为了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收,确保反避税的成果,胶南市国税局将详细资料提报至青岛市国税局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委员会,由省级会审人员从疑点的确认、证据的核实、调整的金额、适用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核实,特别是调整过程中所涉及的过渡税收优惠税率等进行了明确和说明,对企业调整的服务费金额1734.93万元和补缴的税款144.2万元进行了确认,并同意提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案件会审小组进行会同审议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会审小组进一步查看了案件调查资料、听取了办案人员的情况介绍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法律依据、证据支持、调整原则及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说明,最终同意了该局提出的调整意见。根据两级会审的意见,胶南局向该企业送达了《特别纳税调查初步调整通知书》,在该企业表示无异议后,向企业送达了《特别纳税调整通知书》,调整服务费金额1734.93万元,补缴税款144.2万元。一场历时10个月的青岛市首例对外支付境外劳务费的反避税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青岛市国税局国际处领导表示:下一步,青岛市国税局将积极总结提炼行业管理模板,使不同水平的反避税人员都能按照行业模板“按图索骥”,提升反避税工作水平,最大限度保护国家税收。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