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1
摘要: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一)项第1点

  2.2税率

  2018年5月1日之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11%,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10%,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2019年4月1日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原10%税率调整为9%,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9%,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2.3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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