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1995]17号 浙地税一[1995]47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10-19
摘要: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的机构(含省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其应纳的营业税,从95年1月1日起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作省级收入,集中缴纳省国库。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政[1995]17号 浙地税一[1995]47号        1995-10-19


各市、地、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分局,省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的机构(含省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其应纳的营业税,从95年1月1日起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作省级收入,集中缴纳省国库。

  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10月19日

标签: 金融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