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政[1995]17号 浙地税一[1995]47号 1995-10-19 税屋提示——依据浙地税发[2010]23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若干已废止或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10年03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的机构(含省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其应纳的营业税,从95年1月1日起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作省级收入,集中缴纳省国库。 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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