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函[2006]76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6-08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20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3636272.09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生产。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赣地税函[2006]76号               2006-06-08


省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报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6]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20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3636272.09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生产。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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