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流[1999]24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集资建房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9-30
摘要:集资建房是目前解决城乡居民住宅的一种重要形式,集资建房分集资和建房两部分。集资是指个人先行出资,集中管理,做为建房资金来源;建房是指由集资者的单位或一个组织统一建筑住宅,然后按出资分配住宅的过程。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集资建房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辽地税流[1999]249号         1999-09-30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集资建房是目前解决城乡居民住宅的一种重要形式,集资建房分集资和建房两部分。集资是指个人先行出资,集中管理,做为建房资金来源;建房是指由集资者的单位或一个组织统一建筑住宅,然后按出资分配住宅的过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9〕210号)中“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的规定,集资建房过程中集资收入免征营业税。

  特此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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