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1]01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涂料、颜料产品减征产品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1-01-18
摘要:为支持涂、颜料产品的生产,我局意见,对涂、颜料企业(不包括限制发展的小油漆厂)生产销售涂、颜料产品按规定税率纳税后发生亏损或微利的,在1991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给予适当减征产品税的照顾。

国家税务局关于涂料、颜料产品减征产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1]018号  1991-0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近几年来,为了支持涂料、颜料行业发展,照顾涂、颜料生产企业的实际困难,我局曾通知各地,对按照规定税率纳税确有困难的涂、颜料产品,可酌情减征产品税。目前,由于涂、颜料产品生产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产品成本进一步上升,企业有较大困难。为支持涂、颜料产品的生产,我局意见,对涂、颜料企业(不包括限制发展的小油漆厂)生产销售涂、颜料产品按规定税率纳税后发生亏损或微利的,在1991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给予适当减征产品税的照顾。

国家税务局

1991年1月1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