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标分析 企业生产销售尽在掌控中
基本情况 河北省沧州市某特钢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8日,主营特钢铸件。2006年2月1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度销售收入415万元,销售成本346万元,应缴增值税13.5万元,增值税税负3.25%。2008年1月~7月累计销售收入305万元,销售成本274万元,应缴增值税4.8万元,增值税税负1.57%。与铸造行业3%的预警税负相差1.43%。 案头分析 该行业主要原料为废铁,主要动力为电力,工艺模式相对稳定,产品消耗定额基本固定。其生产主要指标如下:1吨废铁生产0.85吨产成品,1吨产品耗用电量1800千瓦时左右。 1.横向比较企业增值税税负远低于行业税负预警值。该企业以篦条为主要产品,另生产少量芯头,该类产品除以废铁为主要原料外,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加入不同比重的低硌、高硌、镍板、蛋化硌等稀有金属,产品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因该类产品技术含量较低,总体增值率维持在20%左右,该行业的税负预警值为3%。该企业2008年1月~7月增值税税负为1.57%,与税负预警值3%相差1.43%,疑点突出。 2.纵向比较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增值税税负变动率配比分析,存在异常。该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2.08%,2008年1月~7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0%,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产销两旺。但企业增值税税负2008年1月~7月与2007年同期相比下降51.69%,大幅下滑,初步判定企业可能存在虚抵进项或少计销售收入的问题。 3.财务报表数据分析企业损益表反映部分月份申报数据异常。2007年销售成本率83.3%,2008年1月~7月销售成本率89.91%,通过对比分析,2008年1月~7月销售成本率与2007年度相比呈上升趋势。特别是7月份未实现销售收入,却结转销售成本,数据异常,企业存在结转成本有误或少计销售收入的疑点。 4.结合第三方信息展开分析 根据防伪税控认证系统,企业认证通过电费发票记载的电费计算,评估期生产产成品重量348.06吨,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为368万元,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与申报销售收入相差63万元,评估异常。 5.通过投入产出比评估模型测算销售收入 2008年1月~7月企业废铁投入产出比为76.5%,而标准投入产出比为85%,企业投入产出比与标准投入产出比相差8.5%,超出正常偏离范围。以标准投入产出比测算企业评估期产成品产量为327.79吨,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为344万元,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与申报销售收入相差39万元,评估异常。
举证约谈 针对案头分析环节发现的问题,评估人员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指出了异常涉税指标,同时要求企业对评估初步确认的问题进行自查,并作出合理的解释。企业财务人员对案头分析异常点逐一进行了解释:1.由于2008年主要原材料如废铁、镍、硌的价格比往年上涨近40%,造成了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急剧上升,企业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出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上升、增值税税负却大幅下降的现象。 2.企业目前使用变压器系老旧型号,电损较高,同时非生产也在耗用一定电量,所以企业的电力能耗较高。2008年1月~7月产品有芯头、篦条、波浪瓦模具等,废铁投入产出比与篦条的有所不同。 对财务人员的解释,评估人员要求企业进行举证说明。为此,沧州市某特钢铸造有限公司对2008年1月~7月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1.该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明细账、进货发票和其他证明资料,证实主要原材料废铁购进价格由年初的2729.51元/吨上升到6月份的3750元/吨,上涨37%;低硌购进价格由年初的9.32元/公斤上升到4月份的14.85元/公斤,上涨近50%。 2.7月销售给某钢铁有限公司7.3吨价值11.28万元的篦条,因产品质量出现瑕疵,双方一直未就产品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对方迟迟未付剩余货款(6月份已预付款5万元),因此企业虽在7月份结转了销售成本,但尚未开具销售发票,未申报销售收入。6月该公司用28吨价值31.36万元的弯头模具换取某管件生产企业的边角废料(铁屑)作为原材料,因对方企业一直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企业也未开具销售发票,未申报销售收入31.36万元。共计42.64万元未申报销售收入,公司表示将主动申报缴纳税款。 实地核查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经初步测算,非生产用电和陈旧变压器电损浪费的电量按单位产成品耗用电量推算,可生产产成品19.44吨,影响销售收入23万元;电费能耗比评估模型测算的销售收入差额63万元减除非生产用电和陈旧变压器电损浪费电量影响的销售收入23万元后,余额为40万元,与投入产出比评估模型测算的销售收入差额39万元、企业自查未计销售收入42.64万元,大体相符。 评估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增值税72488元,调整相应账目;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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