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事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2-02
摘要:自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不再印制《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为保持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工作的延续性,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前期仍在现有库存内继续发放《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事项的公告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2013-12-02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12]427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不再印制《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为保持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工作的延续性,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前期仍在现有库存内继续发放《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

  现我市库存收款收据将发售完毕,因此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再发售《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

  纳税人在现有的《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使用完毕后,可自行购制、开具收款收据(无税务监制章)。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