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2016-7-11 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39号)规定,现将2016年7月份地方税(费)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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