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订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有关资产管理内容的通知 财办[2021]23号 2021-4-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资产卡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有关要求,扩充了资产信息卡片涵盖的资产类型,完善了资产信息卡片内容,确定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的资产信息卡样式,作为附录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相应对《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目录》中的资产信息管理要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1.0》中的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进行了增补和修改。 现将各类资产的资产信息卡样式以及修订后的资产信息管理要素、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印发,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中遵照执行。 税屋附件: 1.资产信息卡样式 2-2.资产信息管理要素修订前后对照表 3-1.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 3-2.资产相关逻辑库表修订情况说明 3-3.逻辑库表资产相关要素修订情况说明 财政部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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