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征[2002]21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5-21
摘要:发挥CTAIS的作用,提高“七率”考核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从今年7月份开始,全省一律通过CTAIS直接产生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和处罚率,保证统计结果公正、准确,促进基层操作的规范。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征[2002]21号            2002-05-21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1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02年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七率”目标考核为动力,争创先进

  2001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将“七率”考核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了征管质量的稳步提高。据对2001年“七率”考核结果统计,2001年度全省“七率”考核前十五名分别为新昌县局、绍兴县局、义乌市局、龙游县局、温岭市局、湖州市局、开化县局、仙居县局、德清县局、富阳市局、淳安县局、遂昌县局、缙云县局、台州市局和岱山县局,上述市、县局在今后的征管质量考核工作中要再接再厉,继续创优。其他市、县局要学先进、赶先进,以“七率”目标考核为动力,进一步做好征管基础工作,在2002年“七率”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

  二、努力寻找差距,进一步做好征管基础工作

  在2001年度“七率”考核中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市、县局单位对CTAIS不够熟悉,导致"七率"中的部分指标结果不实或不能直接产生,需要修正或人工产生。

  (二)个别市、县局未按时报送《征管质量考核统计分析月报表》,影响省、市局汇总分析,使报表失去了时效性。

  (三)对统计指标理解有误。有的单位年报只报当期数而不报累计数,个别单位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进行“七率”统计,与省局、市局的抽查结果不符。税收征管“七率”指标是反映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市、县局要严格“七率”考核的要求,真实反映“七率”,用以指导税收征管工作。要排除“七率”考核中的人为因素,坚决杜绝“七率”考核的虚假、浮夸因素。

  三、2002年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我省CTAIS全面稳定运行的有利条件,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健全征管质量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各市局应建立对全市各县(区、市)局税收征管质量分析监控制度,通过CTAIS按月对所辖县(区、市)局的征管质量基本情况进行监控,以考核促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在省局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后,大部分“七率”指标由省局直接产生,互相对比,提高指标的准确性。

  (二)发挥CTAIS的作用,提高“七率”考核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从今年7月份开始,全省一律通过CTAIS直接产生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和处罚率,保证统计结果公正、准确,促进基层操作的规范。今年省局的征管质量重点检查主要从CTAIS取数,除客观因素造成以外,对上报数字与检查结果不符的,一律作零分处理。

  (三)严格执行《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为确保征管质量考核报表的及时性,月报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前报送。各地不得擅自改动报表格式(可从FTP省局征管处-徐志群“全省征管质量考核统计表”目录下载),对报表质量与报送时间不及时、不符要求的,省局将予以通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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