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8-01
摘要:明确目标、任务及措施,合力推动全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固废处理装备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将《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江北产业集中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 号)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及措施,合力推动全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固废处理装备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将《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税 屋附件: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刘璐,0551-6287185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张乐,13866188521;

  省科学技术厅生命处,王孝文,0551-62678552;

  省财政厅企业处,徐冰华,0551-68150635;

  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魏波,0551-62553157;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王发双,0551-62372578;

  省商务厅流通处,夏鹏,0551-63540501;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汪晨燕,0551-62831540。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8月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