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5]19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0-10
摘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

  5042债务转贷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支出。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同时还应当按照转贷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务转贷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收回的转贷款本金金额,借记“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二)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主权外债资金,且主权外债最终还款责任由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政府财政支付转贷资金时,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借入款项”、“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科目。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债务转贷支出的累计数。

  第九章 会计结账和结算

  第四十三条 总会计应当按月进行会计结账。具体结账方法,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四十四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核对年度预算。预算是预算执行和办理会计结算的依据。年终前,总会计应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将本级政府财政全年预算指标与上、下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核对,及时办理预算调整和转移支付事项。本年预算调整和对下转移支付一般截止到11月底;各项预算拨款,一般截止到12月25日。

  二、清理本年预算收支。认真清理本年预算收入,督促征收部门和国家金库年终前如数缴库。应在本年预算支领列报的款项,非特殊原因,应在年终前办理完毕。

  清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专用基金收支。凡属应列入本年的收入,应及时催收,并缴入国库或指定财政专户。

  三、组织征收部门和国家金库进行年度对账。

  四、清理核对当年拨款支出。总会计对本级各单位的拨款支出应与单位的拨款收入核对无误。属于应收回的拨款,应及时收回,并按收回数相应冲减预算支出。属于预拨下年度的经费,不得列入当年预算支出。

  五、核实股权、债权和债务。财政部门内部相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向总会计提供与股权、债权、债务等核算和反映相关的资料。总会计对股权投资、借出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借入款项、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其他负债等余额应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核对,记录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清理往来款项。政府财政要认真清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各种往来款项,在年度终了前予以收回或归还。应转作收入或支出的各项款项,要及时转入本年有关收支账。

  七、进行年终财政结算。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要在年终清理的基础上,于次年元月底前结清上下级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收支和往来款项。总会计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根据预算结算单,与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已补助和已上解数额进行比较,结合往来款和借垫款情况,计算出全年最后应补或应退数额,填制“年终财政决算结算单”,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年终财政结算凭证,据以入账。

  第四十五条 总会计对年终决算清理期内发生的会计事项,应当划清会计年度。属于清理上年度的会计事项,记入上年度会计账;属于新年度的会计事项,记入新年度会计账,防止错记漏记。

  第四十六条 经过年终清理和结算,把各项结算收支入账后,即可办理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工作一般分为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三个步骤,依次做账。

  一、年终转账。计算出各科目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余额,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再根据收支余额填制记账凭证,将收支分别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专用基金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等科目冲销。

  二、结清旧账。将各个收入和支出科目的借方、贷方结出全年总计数。对年终有余额的科目,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表示转入新账。

  三、记入新账。根据年终转账后的总账和明细账余额编制年终“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不需填制记账凭证),将表列各科目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年初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如需更正原报决算草案收入、支出时,则要相应调整有关账目,重新办理结账事项。

  第十章 总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总会计报表是反映政府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书面文件。

  第四十八条 总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等会计报表和附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各类财政资金收支余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根据资金性质按照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列示。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列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科目列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全部收支情况的报表,按照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示。

  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会计期间专用基金全部收支情况的报表,按照不同类型的专用基金分别列示。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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