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顺利实施一个月,特别提醒营改增新增试点纳税人,6月申报期开始啦,本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有两点变化需要请大家格外注意: 一、申报时限延长; 二、新版申报表启用;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需填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千万要注意按时申报哦。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限 1.新纳入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需要在6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包括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及原增值税纳税人)。
扩展提醒 ▲纳税人在20日前(征期内9至11日为节假日,顺延3天至18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纳税人在12日前(征期内10、11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2天至12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在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上述申报日期仅供参考。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启用新版。新版纳税申报表无论在表格数量还是填表内容上均与老版申报表有所区别。各类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新版申报表的具体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三、纳税申报需填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自2016 年6 月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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