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部分税款缴库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做好2016年度年终决算工作,经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17时30分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暂停办理各项税款缴纳业务,暂停使用网上办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快递邮寄)功能。如您需要办理车购税缴纳及发票代开业务,请到各区、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通过POS刷卡方式缴纳税款。 2017年1月1日起,网上办税系统恢复办理各项税款缴纳业务;1月3日起,所有办税服务厅正常办理业务。为此,请您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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