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免税项目; 2.即征即退项目; 3.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优惠。 (二)营业税 1.个人转让住房——普通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别 2.个人出租住房——3%×50% 3.个人赠与住房——(四种情形:教材164页第24条) (三)关税 1.法定减免 2.特定减免 (四)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铁矿石资源税减按80%征收。 3.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4.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5.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6.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9.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1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注意】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相关链接】征税时与城建税具有的相同规则: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五)土地增值税 1.增值率20%以下;(注意必须是普通住宅) 2.个人互换住房 3.投资联营(涉及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4.合作建房自用 5.兼并转让 6.国家征用收回 7.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需要 (六)房产税 1.机关、团体、军队、寺庙、公园名胜古迹、非营利的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税 3.公租房、廉租房免税 (七)土地使用税 1.机关、团体、军队、寺庙、公园名胜古迹、非营利的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税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税 (八)契税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家庭唯一住房——减半;家庭唯一+90平米以下——1% 2.合并+分立——免税 3.出售+破产:安置职工30%以上——减半;安置职工100%——免税 提示: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九)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免税 2.农村居民——减半 (十)车辆购置税 1.驻华使领馆、军队、武警、消防——免税 2.留学人员——国产汽车 外籍专家——进口汽车 3.公共汽电车、农用三轮运输车 (十一)车船税 1.军队、警用、驻华使领馆——免税 2.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2016年调整)。 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3.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减半 (十二)印花税 1.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2.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3.公租房、安置住房相关合同 (十三)企业所得税 1.税基式优惠 (1)加计扣除 (2)加速折旧(注意新政策) 缩短年限——不能低于规定年限的60%; 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①生物药品制造等6行业加速折旧规定——财税【2014】75号
④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加速折旧规定(2016年新增) 1.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其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减计收入——按90% (4)抵扣所得额——70% 2.税率式优惠 (1)未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10%; (2)高新技术企业——15%; (3)小型微利企业——20%。 3.税额式优惠 (1)免减税额:技术转让所得+农林牧渔 (2)免三减三:公共基础设施+节能环保 (3)抵免税额——10% (十四)个人所得税 1.特殊奖金(非工资性奖金) 2.保险赔款 3.军人转业费 4.外籍人员: (1)非现金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境内外出差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 (2)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5.个人转让自用住房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6.拆迁补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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