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杭州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就业、社保业务全省集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安排 1.2020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全市医保、就业、社保、行政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相关业务经办功能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 2.2020年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24时,暂停运行全市医保(不含医保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就业、社保、行政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对应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对外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暂停。 停机期间,上述业务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医保窗口以及合作银行窗口均暂停办理。对延时办理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社保、医保、就业、生育待遇的相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先予收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处理。 3.2020年7月24日18时至7月26日24时,暂停全市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办理,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端及银行、街道(乡镇)各代征单位等暂停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二、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8月13日起,全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恢复后,部分业务的办理渠道作如下调整: 1.各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就业、社保(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下同)相关网上办业务,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就业、社保相关业务。 2.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按相应管辖地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网上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三、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安排 为保证单位缴费人8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顺利开展,单位缴费人所属期2020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2020年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因此次信息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0年7月1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