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税发[2022]22号 2022-04-01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各区税务局、市局各处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苏税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以省局和市局方案为指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苏税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 需求快速响应。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的相关要求,依托核心指标日常监测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并开展分析应对,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12366知识库运维模式,持续提高知识库对咨询的支撑作用。升级智能咨询功能,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和体验感,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完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出件基础条件,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 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通过“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渠道发布,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熟悉度,推动及时准确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3. 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托征纳互动平台,针对咨询频次高、咨询需求多的纳税人缴费人,建立高频来电人咨询服务专群,明确专人提供“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建立“屡办不成”诉求事项提示督办机制,努力做到“应解决、尽解决,能明确、尽明确”。做好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提升办税效率。 4. 关注个性需求。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在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小程序等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做好老年人使用软件的辅导服务。完善本市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外语服务团队和方言服务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消除语言沟通障碍,方便高效纳税缴费。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 提升网办体验。做好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推广应用工作,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做好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推广,做好对异常申报的提示提醒。配合省局试点实现环保税申报数据智能预填、辅助计算和一次性批量申报。在2021年开展总局跨省电子缴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成立市区两级“线上服务产品应用推广团队”,建立完善线上服务产品应用推广及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便捷、快速地熟悉使用线上服务产品功能。 6. 优化窗口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税费服务事项通办,让纳税人缴费人就近享受税费事项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推出“问需式”引导服务,主动询问进厅纳税人需求,引导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在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基础上,推出“一页清”服务,梳理高频涉税业务、常见咨询问题,提炼要点,印制成单页或制作二维码,方便办税人查阅。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推广应用“电子填单小助手”及智能录入方法,进一步缩短进厅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时长。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提供兜底服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对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一办到底”。全面融入政务服务,拓展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职能,提供以自助、体验、辅导为特色的综合业务服务。 7. 精简办理流程。做好往期申报功能优化推广工作,减少纳税人到厅办理,压缩办税时长。推行省市局后台“一键落实”模式,减少前台依申请操作,让纳税人打开账户就能收到退税红包,实质性推进直达快享。落实总局、省局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任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发票智能审核“白名单”纳税人标准以及增值税申报“一窗式”比对一般处理和特殊处理认定标准,减少流程阻断。推进总局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少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压缩办理时间。 8. 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做好增值税预填申报服务推广工作,优化申报表系统预填、数据自动分类、税款自动计算功能,纳税人只需确认并补充填报少量数据即可完成申报。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做好江苏税务APP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的推广使用。 9. 便利发票使用。开通线上约谈功能,将线下调核查转为线上约谈,实现纳税人线上申请发票一次成。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增值税发票核定智能审核系统自动通过率,确保自动通过率居全省领先地位。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增值税“全电发票”,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入账等服务。 10. 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缩短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加快退税审核进度,符合条件的税务审核环节一个工作日办结,协同国库、财政,加速退税资金到账,降低企业成本。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1. 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对于大企业提出的事先裁定申请,及时上报省局明确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或处理意见。建立税企数据互联通道,提高大企业财税业务智能化水平,降低大企业涉税风险,持续提升大企业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对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提供定制化税收体检,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 12. 扶持中小企业。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根据税务总局部署探索向小微企业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及市政府部署,落地落细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着力推进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税收服务措施精准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走出去企业开展多元化,分级分类的政策培训辅导方式。 13. 完善缴费服务。贯彻落实省局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按要求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引导缴费人自主线上缴费。在市政务中心和已具备联办条件的区政务中心、区办税延伸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等实现社保缴费业务和人社、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宣传引导缴费人依托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江苏政务服务网、自助设备等渠道自主查询缴费状态。省级财税部门互联互通系统实现税务批量获取共享平台数据后,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等非税收入项目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4. 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在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等领域广泛应用智能审核技术,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提高专项附加扣除集中确认、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业务集中期的ITS系统运行稳定性。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5. 优化执法方式。落实长三角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全市处罚标准尺度。探索运用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柔性执法。对照总局、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6. 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情报数据分析作用,大幅提高执法精准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广纳税信用预警系统,通过精准定位纳税人并第一时间推送预警提醒,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防范税收失信风险、避免失信程度升级。 17. 保障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总局省局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探索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8. 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依托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做好社保费网格化服务。 19. 深化国际协作。根据省局要求做好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20. 促进社会协同。根据省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以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相关制度,制定南京的实施细则,夯实行业监管制度基础,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切实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广泛开展宣传,持续加大对税务总局公布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1. 拓展信用应用。开展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试点,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现对企业更加精准、全面、科学的评价。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的相关要求,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支持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修复纳税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诚实守信纳税人提供办税绿色通道,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优先考虑给予更多便利。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引领。各单位、各部门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单位、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系统上下积极性,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 (二)加强统筹推进,做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做好统筹安排。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工作内容,细化落实方案,建立“春风行动”落实任务台账。各项行动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撑,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结合地方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春风行动”举措,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 (三)强化督导检查,持续监督问效。市局将建立提醒、督办机制,及时收集问题、解决问题,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督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各单位、各部门应将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措施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形成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报市局纳税服务处,市局适时向省局进行推荐。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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