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函[2003]117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3-03-27
摘要: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营业税确有一定困难,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述的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市)提供的电信安装服务集中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征收管理分局申报缴纳营业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3]117号       2003-03-27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浙江省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的申请》悉。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电信安装服务,应在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营业税,但鉴于你公司在我省提供的服务地点分散、工期短、税额小等实际情况,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营业税确有一定困难,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述的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市)提供的电信安装服务集中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征收管理分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具体事项请与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征收管理分局联系。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3年03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