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税函[2024]30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4-12
摘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只需按年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有会计制度备案模块默认月报和季报为置灰状态。除千户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也只需按年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工作的通告

闽税函[2024]30号           2024.3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只需按年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有会计制度备案模块默认月报和季报为置灰状态。除千户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也只需按年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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