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7]1980号 2007-09-05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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