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税[2013]5号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3-02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经省政府批准,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鲁财税[2013]5号        2013-03-02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经省政府批准,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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