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4-12
摘要:根据情况,补充通知增加了电信和石油石化两个行业。各级税务机关在对上述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中,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确定部分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2年2月,全国已部署对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材、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根据情况,补充通知增加了电信和石油石化两个行业。各级税务机关在对上述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中,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确定部分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处置,保证查补税款的及时追缴入库,对普遍性涉税问题要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对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征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督促企业整改,以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真正做到“检查一个企业,规范一片企业”,“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根据补充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将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使用虚假发票的整治工作,会同工商、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继续做好对非法生产和销售短信群发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及时向监察、检察院等部门提供涉及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使用虚假发票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